隐私政策

雅比思科为保障您于使用YABI CISCO各项数位内容暨电子商务相关服务(以下统称本服务)之隐私权,基于承诺保护及尊重您的个人隐私,雅比思科将遵循保护个人隐私及个人资料 安全之法令要求;YABI CISCO隐私权保护政策(以下称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雅比思科于本服务如何搜集、处理、利用、保护个人资料以及我们告知个人资料的对象,请详阅以下 内容:
一、个人资料搜集及利用
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对于客户个人资料之搜集、处理、利用等,须告知您相关事项如下,请详阅:
适用范围
当您使用本服务或透过本服务申请、注册、登录会员、查询、检索、阅览个人帐户资料、订购商品或服务、使用商品或服务、取得各式商品或服务及其他相关消费讯息、参加本服务 所举办之网路活动、参加本服务所举办之广告、行销、产品宣传活动,问券调查或赠奖活动,或进行满意度调查、获取意见回馈、回覆您的提问或资讯查询、提供及改善 本服务、使用者经验调查及分析等客户服务时,除本服务之个人资料搜集、处理及利用之告知事项,请参阅本服务之服务条款外,雅比思科将依以下之规定搜集、处理及 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其次,浏览本服务之网页,雅比思科会自动接收并记录您电脑及浏览器上之资料,包括IP位址、cookie中的资料、软体和硬体属性以及您浏览的网页纪录;当您使用 雅比思科提供的APP服务,雅比思科可能会接收并记录您行动装置的类型与版本资讯、UDID/装置识别码、您行动装置所提供的地理定位资料来判断您的位置以及使用偏好。 该等资料通常无法直接或间接辨识为个人资料,但如该等资料足以直接或间接辨识为个人资料时,雅比思科对于个人资料之搜集、利用、处理,则依本条之规定为告知。
雅比思科在上述之特定使用目的范围内,可能将您所提供的部分个人资料告知雅比思科的协力厂商,且雅比思科会确保该协力厂商会严格遵守本政策。
除为配合法令、主管机关或司法单位之要求、或为保全法律上的请求、或抗辩或为防止诈骗或其他不法行为所必要以外,雅比思科不会在与搜集目的无关的范围内使用或 移转您的个人资料予第三人,雅比思科同时承诺不会贩售或行销您的个人资料予第三人。
本服务网站与所提供的APP服务可能包含其他业者之网站或网页的连结或使用他人提供之服务,对于此等不属于雅比思科之连结或服务,您应了解其搜集个人资料的行为毋论 其内容或隐私权政策,概与雅比思科无涉。
搜集目的
搜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之特定目的如下:行销业务、法人对会员名册之内部管理、契约、类似契约或其他法律关系事务、订位、住宿登记与购票业务、个人资料之合法交易业务、 消费者、客户管理与服务、商业与技术资讯、资(通)讯服务、资(通)讯资料库管理、资讯安全与管理、网路购物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辅助性与后勤支援管理、 广告或商业行为管理、影视、音乐与媒体管理、调查、统计与研究分析、其他经营合于营业登记项目或组织章程所定之业务及其他咨询与顾问服务(法定特定目的项目编号为O四O、 O五二、○六九、O七七、O八一、O九O、O九八、一三五、一三六、一三七、一四八、一五O、一五二、一五 三、一五七、一八一、一八二)。 本服务将藉由注册会员、线上订购、线上留言、来信客服信箱之方式或提供服务之过程进行个人资料之搜集。
搜集类别
本服务内搜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依据法务部颁布之「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特定目的及个人资料之类别」,包括C001辨识个人者、C002辨识财务者、C003政府资料中之辨识者、 C011个人描述、C021家庭情形、C024其他社会关系、C035休闲生活及兴趣、C036生活格调、C038职业、C032财产、C051学校纪录、C056著作、C073安全细节、C081财务细节(收入、所得、资产与 投资)、C093财务交易、C102约定或契约以及其他详如相关各项活动项目须知或注意事项或相关契约书之内容,并以雅比思科与您往来之相关业务或服务及自您或他人所 实际搜集之个人资料为准。
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利用之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您要求停止使用您的个人资料或雅比思科停止提供本服务之日为止。
利用之方式:符合个人资料相关保护法令以自动化机器或其他非自动化之利用方式。
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您得就所提供之个人资料行使下列权利:
查询或请求阅览。
请求制给复制本。
请求补充或更正。
请求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
请求删除。
您如欲行使上述权利,可与本服务客服连络进行申请。 但查询或请求阅览个人资料或制给复制本者,本服务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每件NT60元。
您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个人资料予雅比思科,惟您须自行承担拒绝提供完成注册程序成为会员或使用雅比思科服务所需之资料,或所提供之资料不完整,将可能导致无法享受完整 服务或完全无法使用本服务,例如未提供身分证字号,将无法参与本服务举办之行销活动、取消及退款;如未提供生日之日期,将无法寄送生日优惠予使用者等。 雅比思科亦无法根据您所提供之资料,确认您的身分真实性或有其他个人资料冒用、盗用、资料不实等情形。 如您所提供之资料有任何伪冒不实,应自负一切民、刑事法律责任。
二、资料分享与揭露
当您浏览本服务网页,本服务会自动接收并记录您电脑及浏览器上之资料,包括IP位址、cookie中的资料、软体和硬体属性以及您浏览的网页纪录,当您使用雅比 思科提供的APP服务,雅比思科可能会接收并记录您行动装置的类型与版本资讯、UDID/装置识别码、您行动装置所提供的地理定位资料来判断您的位置以及使用行为偏好(下称 「相关资料」)。
本服务记录相关资料后,为提供您更好的服务,并针对您的需求提供个人化的服务内容,本服务会向您传送相关特定讯息,如服务公告、行销广告、管理讯息等相关资讯。
为改善您的使用者体验以及本服务的整体服务品质,本服务可能会不定时在行销偏好设定页面上新增新类别的行销讯息。 浏览页面之使用者可选择退出接收新类别的行销讯息、按照所收讯息中的指示或操作导览取消订阅这些讯息,惟您可能因此无法使用本服务网站或APP服务的完整功能。
本服务之广告主包括金融服务提供者(如银行、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及抵押贷款机构)和非金融公司(如商店、航空公司及软体公司)。 广告主 (包括广告递送公司) 可能假定那些浏览、点阅行销广告或与广告互动的人士符合行销标准。 一旦浏览广告或与广告发生互动,即表示您同意广告主可能会假定您符合展示型广告所使用的行销标准。
雅比思科提供个人资讯给关系企业或其他可信赖的公司或人员时,将要求他人遵守雅比思科指示以及本政策和任何其他适当的保密和安全措施,并代为处理这类资讯。
为了达到下列目的,对个人资讯的存取、使用、保存或揭露属合理必要行为时,雅比思科将与其他公司、机构或个人分享您的个人资讯:
符合适用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或政府执行命令。
执行适用本服务条款,包括调查可能的违规情事。
侦测、防止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诈欺、安全或技术问题。
法律规定或在合法范围内,保护远传、远时、使用者或公众之权利、财产或安全不致遭受危害。
三、Cookie
本服务会在您的电脑上设定并存取本服务之cookie资料 。
本服务允许在某些本服务网页上刊登广告之其他公司在您的电脑上设定并存取 cookie。 其他公司将根据其自订之隐私权政策使用其cookie,并非依据本政策。 广告主或其他公司无法存取本服务之cookie资料。
本服务会使用网路beacon存取我们的网站内外与产品及服务有关的cookie。
四、UDID/装置识别码
雅比思科会在您行动装置上设定并存取雅比思科之UDID/装置识别码资料。
雅比思科使用您的UDID/装置识别码系为提供您更好的个人化体验与迅速精确的客服处理,不作为辨别使用者身份使用。
根据iOS/android对开发者的UDID/装置识别码使用规范,当您重置您的UDID/装置识别码后,我们将不对您的新旧UDID/装置识别码产生足以识别的关联。 同时,与UDID/装置识别码相关的纪录与资料也将消失。
五、机密性和安全性
雅比思科将您的个人资料提供给雅比思科合理相信并为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或为完成工作而必须取得该个人资料之员工。
本服务主机设有防火墙、防毒等各种资讯安全措施,包括作业程序、技术等层面。
本服务已确实采取实体、电子和程序防护措施。
六、隐私权保护政策修订
本服务将保留随时修订本政策之权利。 如个人资料的处理上有重大变更时,本服务将会通知传送至您在系统中指定之主要电子邮件地址,或于本服务之服务网站上张贴告示。
七、著作权侵害之处理
如您认为本服务或本服务网站中之任何内容或资讯已侵害您的著作权,请提供以下资讯:
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之姓名或名称、地址及联络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信箱或其他自动联系方式被侵害之著作或制版之名称。
请求将涉有侵害著作权或制版权之内容移除或使他人无法进入之声明。
足使雅比思科知悉该涉有侵权内容之相关资讯及其存取路径。
表示权利人系基于善意,相信涉有侵权内容系未经合法授权或违反著作权法之陈述。
注明如有不实致他人受损害者,权利人愿负法律责任等相关资料及声明,并经签名或盖章后送交本服务客服信箱。
如您认为您并未侵害他人之著作权者,请提供以下资讯:
使用者或其代理人之姓名或名称、地址及联络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信箱。
请求回复被移除或无法进入之内容之声明。 足使雅比思科知悉该回复内容之相关资讯。
表示使用者基于善意,认为其有合法权利利用该内容,而该内容被移除或使他人无法进入,系出于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不实或错误之陈述。
同意雅比思科将回复通知转送予权利人或其代理人。
注明如有不实致他人受损害者,使用者愿负法律责任等相关资料及声明,并经签名或盖章后寄送至本服务客服信箱。
八、涉嫌侵害您的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雅比思科为尊重智慧财产权,对于本服务或本服务网站中之任何内容或资讯涉嫌侵害您的智慧财产权者,雅比思科之处理原则如下:
雅比思科接获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将尽速移除权利人所主张涉有侵害著作权之内容,并依据使用者约定之联络方式或使用者留存之联络资讯,转知使用者涉有 侵权情事。 雅比思科得将处理情况,包括权利人的姓名、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提供予该使用者,俾该使用者得直接与权利人沟通解决争议。 若著作权侵权通知不完备者,雅比思科将会通知权利人补正相关资讯。
使用者的内容倘若经权利人主张涉有侵害其著作权者,该内容一旦经雅比思科删除后,雅比思科即无法再行回复。 又使用者如有三次涉有侵权情事者,雅比思科将终止该使用者全部或部分之本服务。
但倘若使用者对于权利人主张的侵权情事有不同意者,该使用者得检具通知文件要求雅比思科将该通知文件转知权利人以表示异议;若使用者的通知不完备者,雅 比思科将会通知使用者补正相关资讯。 雅比思科于接获前项之通知文件后,会立即将该通知文件转送给权利人。 若权利人未于接获该通知文件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已对该使用者提出诉讼之证明者,该使用者将可以自行重新上传该内容。
前述权利人或使用者的通知若不完备者,雅比思科得以其所提供之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补正相关资讯。
权利人或使用者必须于接到雅比思科补正通知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届期未补正或未完全补正者,依著作权法之规定即为未提出通知。
除经使用者同意或于提供服务之目的者外,雅比思科仅得依法令或政府机关之要求,提供使用者之识别资料予第三人。 因之,您如依本原则提出检举,雅比思科仅会依您的请求移除该侵权内容,不会提供您有关该使用者之识别资料。 您如欲取得该使用者资料,您应向地方法院检察署或刑事警察局提出告诉,雅比思科将于前开单位来函要求提供使用者资料后,即刻配合提供之。
九、问题和建议
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透过本服务客服信箱与雅比思科联系。

版本 2024.01